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非洲豬瘟入侵台灣,但仍有養豬業者使用廚餘飼餵豬隻,屏東縣一名畜牧場主就經屏東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查獲有存放廚餘之行為,於養豬場周邊附近小吃店搬運廚餘回畜牧場內,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5萬元場主卻置之不理,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要執行其名下畜牧場的不動產,場主見「灰」不過去了,收到執行公文後,隨即一次繳清5萬元罰鍰。
這座畜牧場位於屏東縣鹽埔鄉,平時到養豬場周邊附近小吃店搬運廚餘回畜牧場內,今年4月25日經屏東縣政府動物防疫所到畜牧場內查獲有存放廚餘之行為,於是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由屏東縣政府開罰5萬元。
不過畜牧場主對於縣政府的處罰不當一回事,屏東縣政府於是在10月間移送到屏東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迅速調查場主的財產,發現違規的畜牧場就是場主名下的不動產,因此立即核發執行命令,限期場主自行繳納罰鍰或提供相當擔保,但是場主並未理會。之後屏東分署將再進一步執行場主名下財產時,場主心知無法逃避責任,於收到執行公文後,隨即一次繳清5萬元之罰鍰。
屏東分署呼籲,因近日非洲豬瘟疫情疑似再起,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級主管機關認為防疫上有必要時,得公告採取下列各款措施:一、指定區域、期間,禁止或限制輸送一定種類之動物,並停止搬運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動物屍體及物品。」,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屏東分署將持續優先加強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主動調查義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後迅速執行,並積極至義務人住居所在地現場執行,包括查封動產及不動產等執行作為,強力督促義務人從速繳納;必要時限制出境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政府公權力,展現全面落實執行非洲豬瘟案件之決心。
照片來源: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利用光復鄉洪災詐騙 花檢起訴求刑1年以上
聲援黃呂錦茹遭移送集遊法 朱立倫北檢出庭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