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為加密貨幣交易所和穩定幣發行商在多年法律不確定性後提供了明確的許可路徑。
台灣立法院於6月30日完成《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並將法案送交總統賴清德進行後續程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該法將台灣的加密貨幣監管從反洗錢登記制度,擴展至對業務運營、市場秩序及客戶保護的全面監督。
該法為七類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制定規範,包括交易所、交易平台、轉帳業者、保管業者、承銷商及借貸服務提供者。根據金管會聲明,法規涵蓋內部控制、資安、資產上架審查、客戶資產分離、委外業務、民事責任及財務報告等事項。
依據新法,加密貨幣業者須在營運前取得金管會核准。根據金管會規定,在法規生效前已完成反洗錢登記的現有業者,將有12個月的時間申請核准,以及21個月的時間取得所需許可證。
若需要更多時間,法規亦給予業者有限的緩衝期。金管會表示,過渡期最多可延長三個月,但僅限一次。未能在期限內完成程序的業者,將不得繼續在台灣從事虛擬資產業務。
穩定幣發行商在台灣發行代幣前,須同時取得台灣央行與金管會的核准。根據金管會規定,法規要求發行商維持足額準備資產、將準備金交付信託,並定期進行審計及公開揭露。
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台灣金管會早前曾規劃一項草案,允許本地銀行發行與新台幣掛鉤的穩定幣。該計畫賦予央行穩定幣監管角色,並將本地穩定幣核准權置於金管會之下。
最終法規亦對無照經營及市場濫用行為設有刑事罰則。據《Focus Taiwan》報導,非法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營運或穩定幣發行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並處最高新台幣1億元(約314萬美元)罰款。
詐欺及市場操縱行為將面臨更重的罰則。據《Focus Taiwan》報導,違規者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新台幣1,000萬元至2億元罰款。
在許多業者依賴反洗錢登記而非完整許可證的時期過後,該法為台灣加密貨幣產業提供了正式的法律基礎。立法文件指出,該法旨在保護客戶、支持產業發展,並使台灣更貼近歐盟、日本及南韓等市場所採用的國際標準。
此外,金管會於2025年3月發布《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內容涵蓋加密貨幣業者許可規則、穩定幣標準及投資人保護措施。此次通過將草案方向正式轉化為法律,待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期後正式生效。
Crypto.news先前報導,台灣央行與金管會在立法委員就政府沒收加密貨幣資產展開辯論之際,積極推動更嚴格的穩定幣規範。早期的辯論顯示,數位資產在台灣已從單純的合規議題,演變為更廣泛的政策議題。
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研擬授權子法規,並將諮詢產業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下一階段將確定許可標準、人員規範、內部控制及穩定幣程序的實際運作方式。

